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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大采購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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浩瀚無垠的沙漠之中,一艘金色的大船正破開重重沙浪往前疾馳,船後留下一條看不到盡頭的航跡。

悠閑地斜倚在船舷邊上,蔔哥現在已經明白了,為什麽以前老毛拉常常顯露出對飛毯的不屑一顧,有這樣的好東西,確實可以驕傲一把。

這艘金船比飛毯舒服許多,頭上那巨大的金色頂棚將毒辣的陽光完全遮擋住,四種的結界讓裏面不冷也不熱,地方又寬敞,就算想要躺下來都可以。

因為乘坐金船旅行並不令人感到疲憊,一路之上他們根本就沒有停下休息過,這也是飛毯所不能夠比擬的。

唯一的缺點就是太枯燥了,甚至比在大海之中航行還要枯燥,海面時刻在變化著,而沙漠卻是一成不變。

“現在不知道魯普奈爾鬧成什麽樣子了?”蔔哥心血來潮問了一句,“從時間上來算,戈斯威恩和那些騎士們應該已經派人去了海邊。”

巴米爾隨口抱怨了一句:“當初為什麽沒有安排一個通風報信的人?也不至於像現在這樣,消息徹底隔絕了。”

“就算安排通風報信的人也沒用。”蔔哥倒是想過那樣做,找一個可靠的報信者並不困難:“在這茫茫無際的沙漠之中怎麽傳遞消息呢?”

“如果你的魔寵不是這只兔子,而是一只鳥就好了。”巴米爾不負責任的說道,他時候忘記了,當初就是他讓蔔哥不要選擇鳥類寵物。

不過這家夥的話確實有道理,魔寵能夠依靠心靈感應找到章節的主人,而且能夠成為魔寵的鳥,飛行速度比普通鳥都快得多。

“當初教廷東征的時候,是做呢嗎做的?”蔔哥問道,他並不在意一旁老毛拉的反應。

“教廷專門養著一種元素生物叫光明信使,據說是神賜的禮物,用那東西能夠在一瞬間傳送任何信息。”巴米爾說道,他的嘴裏嘖嘖聲不停,顯然也頗為羨慕。

老毛拉在一旁輕哼了一聲:“神賜的禮物?呵呵。”

“有什麽不對嗎?”巴米爾問道。

老毛拉大為得意地發出一陣冷笑,這才傲然說道:“巨靈就是元素生物,有誰比我們對元素生物更加清楚?能夠用來傳遞消息的元素生物有好幾種,光明信使只是其中之一,而且和神靈也扯不上任何關系。”

“我們要去的地方就有賣,不過元素生物很難伺候,想養光明信使,必須弄到太陽石讓他居住,它的胃口倒是不大,一顆一克拉大小的鉆石就能夠讓它吃一個星期。”

聽到這,不管是蔔哥還是巴米爾都無話可說,像他們這樣的“窮人”確實養不起這玩意兒。

“到了聖城,我帶你們去逛逛‘集市’,不管是我們還是塔奇人,都需要長年旅行,所以對用於旅行和聯絡的方法,遠比你們有研究。”

老毛拉頗為自豪,一開口就有些收不住了:“當初教廷東征的時候,最初是想要靠騎兵戰勝我們,那些聖騎士也確實厲害,靠給馬不停地加持神術,一天之內能夠轉戰千餘裏,可惜偏偏遇上了我們。”

“我們的金船能載四十人,浮舫能載十五人,一天能飛行超過一千四百公裏以上,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慘不忍睹,不得不轉變方案,和我們打防禦戰,弄得到處都是堡壘。對了,你們死守的那座城,當初就是一座要塞。”

老頭談性正濃,隨口說起東征之時,拉波爾人獲勝的那幾場戰役,這讓其他人感到頗為郁悶,可惜是蔔哥先提到東征,沒辦法讓老頭閉嘴。

和另外幾個人不同,蔔哥還有其他的心事。

自從見識了飛毯的速度,他一直在想,如果有朝一日這些拉波爾人再一次成為敵人,除了仰仗特魯貝爾城裏的戰爭魔導器死守,還有什麽對策?

以前設想的突圍計劃,幸好沒有實行,要不然他恐怕已經是階下囚了。

那四匹血飼的戰馬,絕對快不過飛毯,甚至也快不過這金船,當初教廷東征的時候,聖騎士兵團所用的坐騎就是血飼的戰馬。這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。

未雨綢繆,現在的蔔哥已經不是以前那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,擁有的越多,就越怕會失去一切。

“有什麽東西能夠像飛毯那麽快,又能夠被我們魔法師所用?”蔔哥低聲問坐在旁邊的巴米爾和手裏抱著的那只兔子。

“原理上可以,只要你有足夠的魔力支持。”巴米爾的話等於白說。

“也不是完全沒辦法,我記得有幾件魔導器就能做到。”兔子接道。

“你說的恐怕都是傳說之中的魔導器,比如幽冥戰車,光明之翼或者紅雲赤鐵艦吧。”巴米爾的話像是帶著一陣冷氣,讓蔔哥剛剛冒起的熱情,頓時變得冰涼。

他很清楚,這類東西就算真的存在,也肯定在某個宮廷的寶庫之中,或者幹脆鎖在教廷的地下室裏面。

不過巴米爾提到的這些東西,仍舊引起了他的一些興趣。“你說的這些東西用不著魔力支持嗎?”

巴米爾笑了笑:“這三件東西是和神聖裁決齊名的神器,是傳說中萬年之前神戰的遺物。”

“幽冥戰車據說是幽冥軍團的座駕,直接和冥界相連,能夠源源不斷抽取幽冥之力作為動力;光明之翼用不著多說,肯定是靠光明神力飛翔;紅雲赤鐵艦則是泰坦一族的傑作,靠燃燒一種特殊的晶石得到動力。”

蔔哥原本以為能夠有所借鑒,沒想到制造者不是神靈就是泰坦。看到蔔哥有些失望,巴米爾勸解道:“其實不需要承載什麽東西的話,你買一副‘奇美拉之翼’就夠了。奇美拉之翼雖然沒有飛毯快,卻比這艘金船要快得多。以你的魔力,大概也能夠飛上兩三百公裏左右。”

可惜這並不是蔔哥需要的。

不知道是蔔哥的運氣,還是老毛拉太過興奮,說著說著,居然說到了蔔哥正希望知道的話題上。

“你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嗎?只有需要什麽,才會去發現什麽。”老毛拉一下子變得像是一個哲學家,連說的話都充滿哲理起來。

他輕嘆了一聲道:“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,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都更加依賴商業,而且旱災經常降臨在這片土地,所以長途旅行對我們來說是家常便飯,有需要就會有人去研究,這才有了飛毯,金船和浮舫。”

“除了我們,所有的修煉者之中,就只有東方的道士也有這方面的需要,不過他們擅長的是徒步旅行。他們有一種‘縮尺成寸’的法術就非常實用,速度不慢,消耗極少,還很容易學會。”

“他們也有飛行之法,比較奇怪的是,他們用來飛行的工具,同樣也是他們的武器,這種稱做‘飛劍’的武器,速度極快,消耗也不大,但是修煉起來非常困難,就算是東方的道士之中,也不是人人會用。”

老頭說這些完全是無心所為,蔔哥卻牢牢地記在了心頭。

或許因為身上有濃重的商人味道,蔔哥從來沒有身為魔法師的驕傲,也不因為擁有神力而自豪,只要看到別人厲害的地方,他就會羨慕,甚至希望能夠擁有。

接下來的旅程之中,蔔哥腦子裏面全都是有關東方修道者的念頭。

金船航行了四天,茫茫無際的沙漠之中漸漸多了人煙,到了下午三點左右,聖城的輪廓終於出現在地平線上。

整個塔奇帝國的首都,自然不會是特魯貝爾那樣的小城,雖然因為太遠只能看到輪廓,蔔哥卻已經感覺到那逼人的氣勢。

這座城市絲毫不下於法克的首都魯普奈爾,不過兩座城市又不能夠拿來對比。

哥在魯普奈爾住了那麽多年,魯普奈爾給他的感覺是炫耀。

眾多的廣場、高聳的樓房、寬敞的馬路和人群洶湧的商業街,這一切像是一塊塊招牌,讓你一眼就能夠見識到法克的強盛和繁華。

而眼前這座城,卻是另外一片氣象。

站在城外,一眼看去最顯眼的就是那一圈白色的城墻,全由大塊白色巖石堆砌而成。在陽光的照耀下,整座城反射著刺眼的光芒,除了給人一種聖潔而又肅穆的感覺,同樣也透露出一股攝人的氣勢。

老毛拉哈塔蔔早已經停下了金船,他從船上下來,高聲吟唱著經文,過了片刻,他慢慢地朝著聖城匍匐在地。

沙民雖然分成拉波爾和塔奇兩部分,但是聖城只有一座。

跪拜一番之後,老頭才從地上爬了起來,他看了一眼聖城道:“你們打算先進城還是先去集市?集市在城外。”

蔔哥已經預料到了。

沙民的政體和教廷有些相似,都是政教一體,像首都這樣重要而且神聖的地方,肯定不會允許異教機構存在。

“先去集市。”蔔哥沒有絲毫猶豫,他並不知道在塔奇會遭遇些什麽,所以增強自己的實力成了第一選擇。而對他來說,增強實力最快也最直接的辦法就是,花錢購買有用的魔導器。

老毛拉沒有多說什麽,他讓金船轉了個方向。

集市在聖城郊外十公裏遠的地方,遠遠看去,那裏只有一片密林,林密得有些奇怪,層層疊疊的樹木中間長著一人高的灌木,互相的距離緊得一根竹竿都插不進去。

老毛拉將金船停了下來,回頭對馬羅尼克和托爾說:“你們兩個人留在這裏。”

從船上下來,老頭徑直朝著樹林走去,就看到那些樹木像是長了腳般,自行退到一旁,中間空出一條路來。

這條林間小路非常狹窄而且微微有些曲折,兩邊樹葉婆娑,更顯得幽深,雖然沒有七月十五酒館穿墻而過那般神奇,卻也另有一番風味。

蔔哥將那只兔子抱在手裏,緊跟著老毛拉的腳步進了樹林,巴米爾最後,當三個人走過之後,樹木在他們身後緩緩閉合。

樹木看似很大很密,其實只是十米左右的一圈,裏面是一片綠洲。

和大部分綠洲一樣,這裏的正中央是一面湖泊,湖水清澈碧綠,沿湖搭著許多頂帳篷,帳篷地下隨意地鋪著一塊塊地毯,貨物直接放在地毯之上,完全是一副沙民的風格。

和魯普奈爾的集市一樣,這裏同樣也沒有人看著,前來買東西的人非常多,能夠出入這裏的,全都是和哈塔蔔一樣的毛拉,不過看不到滿地亂走的魔寵,沙民的宗教不允許人民飼養寵物。

老毛拉沒顧得上招呼巴米爾和蔔哥,自己已經一個個攤子看了過去,他也多年沒來這裏了,早打算淘換些東西。

這種地方來過幾次,蔔哥也已經熟悉了,用不著巴米爾一一指點,事實上這一次也指望不上巴米爾,那家夥正手捧著一本厚厚的圖錄,一邊看攤子上的東西,一邊查對圖錄上的說明。

不同的魔法體系,制造出來的東西也完全不同,同樣是法杖,這裏的法杖上面看不見魔紋,鑲嵌的寶石也不經過打磨,拿在手裏蔔哥甚至不知道怎麽用。法袍也是一樣,沒有魔紋,沒有魔法陣,就像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。

到了這裏,如果沒有一本說明圖錄,簡直就是睜眼瞎子。

賣說明圖錄的攤子就在入口旁邊,那裏還附帶出售各類卷軸和書籍。

看了一眼那個攤子,蔔哥笑了,那裏有一樣東西是他認得的。

攤子的一角放著一排墨水瓶。

墨水的種類沒有魯普奈爾的集市多,只有礦物類和植物類的墨水,沒有那些用魔獸血液調制的墨水,很顯然這又和沙民的教義有關。

蔔哥看了一下,價格挺便宜,同類貨物比魯普奈爾的便宜許多,如果倒賣這東西,倒是利潤可觀,不過這念頭只是閃了閃就被蔔哥掐滅了,與其費那個力氣,還不如弄一套瓷器回去,獲利更快。

稍微想了想,蔔哥就明白為什麽這裏的東西如此便宜了,制造這種墨水的材料並不難弄到,這裏的毛拉有巨靈幫忙,不會有魔力匱乏的問題,大量制造絕對不成問題,量一多,價格自然就便宜下來了。

果然,再看了一眼其他的東西,只要是能夠大量制造的,價格全都比魯普奈爾便宜好幾倍最讓蔔哥心動的就是卷軸。

各種體系之中,沙民的元素體系和西方各國的魔法體系,最為相近,兩者其實同出一脈,都是不達米亞文明的傳承,而制作卷軸的技術,就是不達米亞文明最先發展出來的。

所以這裏的卷軸,蔔哥也可以使用。

旁邊一個攤子賣的就是卷軸,價格極其便宜。

蔔哥看了一遍,唯一讓他感到遺憾的就是沒有用於攻擊的卷軸。這倒是很容易理解,毛拉們都有自己的本命巨靈,巨靈的攻擊力極強,根本用不著卷軸幫忙,毛拉們購買卷軸,想必是為了應付本命巨靈做不到的事情。

好東西自然不能放過,不過蔔哥並不急著買,他要把所有的商品都看一遍再說。

看著手裏的這本圖錄,蔔哥有些猶豫,這東西不便宜,既然巴米爾已經買了一本,他就用不著再買。不過手裏沒有一本圖錄作為對照,他又不知道什麽東西對他有用。

左思右想下,蔔哥最終做出一個無奈的決定,他蹲在攤子前面翻閱著那本圖錄,仗著記憶力好,他打算把有用的東西全部記在腦子裏面。

在旅途之中,他一直在為兩件事情而煩惱,這兩件事無疑就是此刻他最感興趣的東西。

首先他要找一種能夠逃脫飛毯追捕的手段。

沙民不愧為擅長旅行的種族,在圖錄的目錄之中有專門的一節,記錄各種用於旅行的方法,裏面又以飛行之類的手段最多。

飛行部分的目錄之中,真正實用的極少,僅僅只有兩類,一種是飛行獸,其中以各種巨鳥為多,非鳥類就只有獅鷲和飛龍,後兩種根本是天價,以蔔哥現在的富有也不敢問津,而且介紹之中寫明了,這兩種飛行魔獸的飼養難度極高。

蔔哥沒有親眼看到過獅鷲或飛龍,不過他聽說過,教廷有一隊獅鷲騎士,那是王牌之中的王牌,從來都不輕易顯露於世人眼前。法克王廷據說也有獅鷲和飛龍,但那只是傳聞,就算有,也只可能有兩三頭。

至於巨鳥就比較多了,當初就聽哥頓提起過,他所屬的艦隊就有飛鳥騎士,在艦隊航行的時候進行空中偵查。

蔔哥並不打算選擇飛行魔獸,聽哥頓提起過,飼養飛行魔獸,需要一大片地方讓他們活動,還必須建造高大寬敞的房舍,讓它們晚上休息,其他麻煩還有一大堆。

另一種飛行方式,就是模仿鳥類飛行的魔導器,巴米爾和兔子提到的奇美拉之翼就是這類東西,此外還有蝙蝠披風、風羽衣等等幾種,這類魔導器的特點是速度都不快,飛行距離的遠近就看使用者的魔力多少。

在圖錄之中,蔔哥也看到了老毛拉提到過東方修道者的“飛劍”,那是在飛行類的最後一頁。放在各類最後一頁的東西,都有些特殊。

飛劍只有兩把,果然如同老頭所說,既是武器,又是用於飛行的魔導器,圖冊上的介紹非常詳細,這兩把飛劍屬於一個叫“崆峒”的派系所造,之後經過一位侏儒大師的改裝,可以用魔力給飛劍充填能量。

從圖錄上列出的資料看來,這兩把飛劍確實是好東西,速度比飛毯快多了,不過所需的能量也異常驚人。

蔔哥反反覆覆看了很多時間,最後還是不得不放棄,那兩把飛劍的價格就不說了,所需要充填的魔力,也不是他能夠用得起的。

心中失望是不可避免的,幸好蔔哥很快就發現了他要找的東西。

圖錄上果然有“縮尺成寸”的介紹,只是暫時沒有現貨。就像老頭所說那樣,這種法術的要求不高,蔔哥對上面介紹的原理一點都看不懂,只是隱約感覺到和門有點像,並非當初想象之中的加持類法術。

從字面上就可以猜得出這種法術的作用,縮尺成寸就是將距離縮短十倍,也就意味著提高十倍的奔跑速度,這確實是任何加持神術或者魔法都無法達到的效果。

雖然沒有現貨,不過蔔哥也並非一無所獲,在縮尺成寸的下方還有另外一種法術,這種法術叫“飛行夜叉術”。

雖然名稱裏面有飛行兩個字,閱讀過介紹之後,蔔哥卻發現,這根本稱不上飛行,只是讓人變得極其輕盈,能夠飄在半空中,有點像魔法之中的羽落術,消耗理所當然少到極點。

不過這種法術也確有過人之處,飄在空中的人,卻如同踩在地面一般,往來奔跑、跳躍飛縱無不自如,只是飛不高,最高不過十丈,換算下來才三十多米。這種飛行夜叉術,和他的“虛空疾步”有幾分相似,不過比“虛空疾步”要高明許多。

蔔哥原本就在考慮更換一些裝備,腳上這雙靴子確實也已經不太適用,到了該淘汰的時候了。

找到了一件好東西,蔔哥越發興奮起來。

他將圖錄迅速翻到消息傳遞的目錄。

老毛拉又說對了,裏面的東西比魯普奈爾多得多,這其中又分成兩類,一種是短距離傳訊,另外一種是長距離聯絡。

前者大多是用水晶球、晶鏡、晶盤投影之類的魔導器,傳遞聲音和影像,距離多在幾公裏到幾十公裏之間,其中的一些除了用來傳訊,還可以用作偵察。

後者的種類就覆雜了,最多的就是用各種小型飛鳥傳遞消息,圖錄之中羅列的各種飛鳥之中,速度最快的是一種叫“褐血燕”的魔鳥,比飛毯還快一些,不過和其它的一些傳訊方式比起來,慢得就像是蝸牛爬。

最快的全都是元素生物,之前提過的光明信使,是一種拇指大小的光人,能夠在瞬息間飛行千裏,用它傳遞消息,無論遠近都能轉眼到達。

不過蔔哥並沒有選擇它們,正如老毛拉所說,所有的元素生物都很難伺候,他可沒有那麽多鉆石、烏金或者風磨銅去餵養這些小精靈。

他的眼睛盯著圖錄上的另一件東西,那又是一把飛劍,不過比之前的兩把小得多。

圖錄上的這把小劍,一點都看不出劍的形狀,而是一枚花生米大小的透明珠子,一開始看的時候,還以為是一顆縮小了許多倍的水晶球呢,這恐怕是他所看到過最不起眼的飛行魔導器。

論速度,這把飛劍算不上出色,比起那些元素生物差遠了,不過它比飛鳥之類的又快了許多,一日夜間能夠飛行十萬裏,換算下來是一秒五百七十多米,這比重型軍用弩發射的箭矢快得多了。

蔔哥看中的是這東西還有攻擊力,既然是飛劍,肯定是遠距離攻擊,對他這個射手來說,正合適。

他是一個尷尬的射手,他的箭矢威力不足,更糟糕的是射程太近,威力可以用其它的辦法彌補,但是射程太近的弱點,卻沒有辦法解決,就算將護臂改裝重煉,增加弦絲的彈力,也最多將距離拉長到三百米左右。

這把飛劍的威力不怎麽樣,但是距離卻夠遠,以他的實力,能夠做到攻擊任何目視範圍之內的目標。

蔔哥打定主意要把它買下來。

最感興趣的東西都已經找到,蔔哥開始翻看其它的目錄。

對於各種魔導器,蔔哥真正在意的並不是很多,圖錄之中數量最多的是法杖、法袍、頭冠、戒指、項鏈之類的東西。對他來說都沒什麽用處。

這裏的特產飛毯和神燈更是用不著。

而他最喜歡的就是,別的魔法師連看都沒有興趣看的那些“垃圾”。

垃圾中往往會找到稀奇古怪的東西,這些奇怪的東西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用處,就像他淘到的點金棒、虛空疾步靴子,和那條叫“裂山錘”的鞭子,原本都屬於垃圾。

除了垃圾,他還喜歡淘的是雜物一項,蟲哨就是從其中淘來的。

這個集市的垃圾很少,毛拉們並不擅長煉制魔導器,自從發現召喚本命巨靈的方法之後,他們就失去了研究的動力,所以法杖、法袍、卷軸和各類藥劑數量眾多,價錢便宜,但是制造出來的垃圾卻極少,大部分的垃圾反倒是從東方和西方各國進來的。

蔔哥順著目錄看下去,隔三差五就能夠看到一件用得著的東西。

其中有一樣讓蔔哥感到欣喜不已,那是一套小旗子,總共有一百零八根之多,每一根都像是小孩的玩具,不過那上面布滿了奇怪的符咒。

蔔哥從來沒有見過這東西,但上面的說明讓他感到非常熟悉,這東西叫“奇門陣旗”,展開之後,可以將人或者物品,在任意兩根奇門之間傳送。

這根本就是一套組合的門嘛!

按照說明上所寫,這套奇門陣旗完全展開,能夠籠罩方圓一公裏左右,絕對是好東西。

這樣的好東西,怎麽會被當成垃圾呢?

仔細一想,蔔哥頓時明白了。

為什麽“門”在西方各國可以賣得那麽好?那是因為有教廷的存在,所以魔法師們不得不躲躲藏藏,門恰好有這樣的作用。

而在這裏,毛拉們根本用不著躲藏,所以也就用不著這種掩人耳目的東西。加上巨靈之間的戰鬥往往籠罩數畝方圓,若是卷起狂風或沙暴,那範圍更是驚人,在半徑一公裏之內傳送,對他們來說根本就毫無意義。

蔔哥突然間靈光一閃,塔奇還有兩個集市,這類垃圾應該還有很多,如果將另外兩個集市也走一遍,說不定還能夠遇到什麽好東西。

買這些“垃圾”花不了什麽錢,更何況現在他對錢一點都不在乎。

他剛剛在特魯貝爾發了一筆橫財,臨走之前還通過埃德向伯爵借了一筆錢。隨著水漲船高,伯爵願意借出的限額越來越大,這讓他既可以大手大腳花錢,又能夠始終背負著巨額債務。

如果再沒錢他就做幾件珠寶賣給那些拉波爾首領,和那些拉波爾首領打成一片的時候,他已經摸熟了拉波爾人的審美情趣。

將圖冊合了起來,蔔哥走到老毛拉哈塔蔔的身邊。

“乘坐飛毯,把三個集市全都跑一遍,需要多少時間?”蔔哥問道。

老毛拉一臉苦澀,自己又要擔當車夫角色了,他也猜到蔔哥想做什麽,這家夥淘垃圾貨的喜好,早已經從巴米爾的口中傳揚了出去。

“塔奇帝國東西長六千多公裏,三個集市相距雖然沒有那麽遠,加起來卻也有五千公裏左右,來回就是一萬公裏,就算我不吃不睡,也要飛上五六天左右。”老頭一臉愁容。

“那就拜托你了,等到買好東西我們就立刻動身。讓巴米爾、托爾和馬羅尼克先留在聖城,去調查那位盜聖的行蹤。”蔔哥說得非常輕松,因為他並不需要擔當車夫的角色。

老毛拉已經無話可說,他早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。

進入聖城已經是晚上,在這裏只能用雙腳行走,騎馬、騎駱駝都被認為是一種褻瀆,更別說坐著飛毯在頭頂上飛了對蔔哥來說,這或許是他看到過的,規劃得最為整齊的一座城市。

所有的街道都是平行或者垂直,每一個街區都是四四方方,就像是被刀切過一般平整,更整齊的是那些房子,這裏的房子都差不多,不高,只有兩層樓,樓梯在外面,樓頂平平的,既是屋頂也是陽臺。

離開集市之後,蔔哥並沒有能夠和老毛拉立刻啟程,因為沒有老頭在這裏,那三個人根本別想進城。

憑著老毛拉的身份和面子,總算在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找到了一家旅店,旅店的主人是一個胖胖的塔奇人,戴著紅色的小帽,總是笑瞇瞇的看上去非常和氣。

雖然在法克,蔔哥聽到的全都是塔奇帝國如何落後和野蠻,不過親自到了這裏,他發現塔奇人其實挺寬容的,或許是因為商業對這裏來說,實在太重要的緣故,一路之上,人們即便看出他們是來自西方各國,也不會圍攏過來指指點點,或者表現出敵意。

如果換成一群塔奇人,行走在魯普奈爾的大街上,情況肯定不同,就算治安署的人不過來查問,教會的人也會跳出來。

“巴米爾,你在塔奇住過,對這裏最熟,你和馬羅尼克去調查那個人的消息,不管情況有多麽糟糕,都要等我回來之後再做決定,托爾,你就留在旅店之中,別惹是生非。”

蔔哥吩咐完這些事情,突然想起法克那邊還有重要的事情。

“你們順便幫我打聽一下法克那邊的消息。”

“你不是要去另外兩個集市嗎?其中有一個集市非常靠近奧德雷,你順路繞一下,不就什麽消息都有了?”巴米爾訕訕說道。

“我可不想讓別人發現行蹤。”蔔哥心中暗想,現在他躲別人都還來不及呢。

雖然對巴米爾的話不以為然,蔔哥卻又知道了一件事,原來塔奇帝國的一個集市離奧德雷很近。

奧德雷的首都維納,肯定也有一個集市,要是有機會的話,在這兩個集市之間倒賣東西,一定會得到非常可觀的利潤。

畢竟除了那些垃圾之外,任何一件魔導器都值幾千金幣,上萬甚至幾十萬的也不在少數。

雖然心動,不過蔔哥這一次不打算那麽做,抱著魔寵兔子,蔔哥和老毛拉哈塔蔔出了城,一出城門,老頭就將飛毯取了出來。

隨著一陣呼嘯的風聲,飛毯已經竄上雲端,老毛拉這一次是用最快的速度趕路,為了這趟旅行,他還專門在聖城的集市上,換了一條速度最快的飛毯,比他以前用的飛毯快了近兩成,不過價錢卻貴了一倍不止。

或許是因為有過乘坐飛毯全速飛行的經歷,蔔哥比上一次平靜了許多,看過了那本圖錄,他已經知道世界上還有比飛毯快得多的飛行工具。

雖然飛毯很快,不過他們要去的地方確實太遠了,這又是一次漫長的旅行,飛毯寬度才一米半,只能盤腿坐在上面,而且連動都不能動,這種旅行絕對稱得上枯燥而且辛苦,蔔哥無事可做,只能將買來的東西一件件取出來觀賞,用來打發時間。

飛行夜叉術是一本泛黃的書,除此之外還有一疊符紙,上面畫滿了稀奇古怪的符咒,這東西的用法異常簡單,只要往小腿上一貼,就可以踏步飛行,那本書裏所寫的是符咒的畫法和煉制的方法。

書的背後黏著一張紙片,那上面有一個魔法數組,想要用魔力來啟動符紙,就必須靠它,集市上賣的東西,幾乎都有類似的附贈,要不然不同體系的魔導器,根本就無法使用。

蔔哥只是翻了翻,就把書放了回去,這類符紙是消耗品,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練習如何制作。

隨手翻出飛劍來,隨著蔔哥的心意轉動,無色透明的珠子,漸漸變成了一把三寸長的透明尖梭,這下子總算是有點像劍了,有鋒有刃只是沒柄,透明的劍身薄如蟬翼,唯獨正中心有一條紅線,那是滴血認主的時候,註入的那一點血所化。

看著這個如同玻璃片一樣的東西,蔔哥暗自嘀咕,他真有些擔心,這東西會不會一碰就碎,用它做武器好像有點玄。

和飛行夜叉術一樣,這柄飛劍也有附贈,不過附贈的卻是一組法陣,這些法陣有的專門用來充填能量,有的用來啟動,更多的是用來駕馭和操控。

在附贈之中,還記錄了這柄飛劍的來歷。

這東西來自一個叫“瞬影劍派”的小派系,這個派系中有一個怪才,制造了一件失敗的作品,他借用一種在修道者之中公開的頂級飛行術——金光遁法,將這種飛行術煉進了飛劍之中。

按照上面所說,金光遁法是一種極其高明的飛行術,只有那些修煉到極高境界的修道者才能夠運用。

那個怪才把金光遁法煉進飛劍之中,原本是希望能夠借此降低金光遁法的運用難度。結果居然成功了,不過同時他也發現到自己的失敗,練成的飛劍雖然誰都能夠用,不過因為速度太快的緣故,大多數人根本無法駕馭,能夠駕馭的人,也都是能夠運用金光遁法的高人。

毫無疑問這又是一件雞肋作品,但它畢竟是一把將速度發揮到極致的飛劍,不能夠禦劍飛行,卻還可以用來送信,也可以當作武器來使用。

正因為它有些雞肋,所以非常便宜,只比那些“垃圾”稍微貴一些。

掂著手裏的“玻璃片”,蔔哥陷入了沈思,他知道這東西能夠飛,而且飛行速度快得驚人,只是不知道怎麽用。

看了一眼在前面駕馭飛毯的老毛拉哈塔蔔,這老頭應該也不懂得東方修道者的秘法,不過比他這樣一無所知,總要強得多。

想到這裏,蔔哥不由得試探問道:“教廷的神術、你們的巨靈召喚、瑜伽苦修士的個人力量和修道士的道術,誰更強一些?”

聽到這樣問,老頭頗為不悅,嘟囔了一句:“這是沒有意義的問題。”

“怎麽會沒有意義呢?”

蔔哥並沒有因為老頭的不悅而退縮,老頭答應為他工作七年,到了時間肯定會離開,所以他用不著像對馬羅尼克那樣拉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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